2007年1月9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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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财产AA制在舟山升温
本报记者 姚力

  “我们想把双方的财产作个公正。”近日,又有一对夫妻走进舟山市公证处,填写了一份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登记表。记者从舟山市公证处了解到,随着我国新《婚姻法》的实施和市民观念的转变,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在舟山市悄然升温。据统计,2006年有42对夫妻办理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公证,比前一年办理此类公证增加了近三倍。
  据了解,这些采取个人财产保护举措的人中,成婚多年的夫妻较多,占了近八成。而在新婚的夫妻中,选择签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则相对要少,毕竟年轻人对爱情和婚姻都充满着美好憧憬,不愿让金钱来“玷污”纯洁的爱情和婚姻。
  前不久刚来办完公证的就是一对结婚了近20年的夫妻,夫妻双方年轻时共同经营一家企业,两口子既是生活好伴侣,又是事业好搭档,原本感情甚笃。后来家大业大,两人反而常为生意上的事闹得不可开交。男的说女的独断专行,女的怨男的漠不关心,胸无大志。后来这对夫妻找到了公证处,对财产作了公证,两人合理分配,并约定以后生意上的债权债务各自负责。
 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,办理夫妻财产公证的还有一部分老年再婚者。周先生今年57岁,丧偶多年,经人介绍认识了45岁的王女士,经过一段时间的了解两人成婚了。虽说结婚是件喜事,周先生却有几分顾虑,因为周先生在舟山有一套100多平方米的住房,他担心自己在王女士之前去世,双方的子女在继承房产问题上会发生纠纷。通情达理的王女士知情后,便和周先生走进市公证处,通过公证员的公证,明确了该套住房归周先生的子女拥有。
  面对越来越多的夫妻把自己的财产进行公证,新婚不久的曹先生有他自己的看法。他说,“我觉得这样做没什么必要。相爱的人进行夫妻财产公证,其实并不能说明爱情十分稳固。我认为爱情不能以是否拥有多少财产来证明,只要双方真心相爱,不会在意财产的多少。”
  “夫妻财产公证不是为了保障婚姻,而是为了减少麻烦,对婚姻双方更加负责。”有过一次失败婚姻的吴女士的观点正好相反。她说,夫妻财产公证与爱情无关,只与婚姻有关,也正是为了万一婚姻失败,能将对彼此的伤害减少到最底限度。
  事实上,从法律角度来看,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只是起到一个证据作用,以减少发生纠纷的可能。修改后的《婚姻法》第十七条就规定: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